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博兴县龙腾达起重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6********973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602民初1332号 |
案号 |
(2021)鲁1602执恢3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博兴县龙腾达起重物流有限公司、王立强偿还刘砚磊借款本金300 000元及利息(截至2018年3月29日应付利息292 966.67元;2018年3月2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300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7%计算);二、王立强偿还刘砚磊借款本金80 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3月2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80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以上一、二项应付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刘砚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 900元,由博兴县龙腾达起重物流有限公司、王立强负担(其中博兴县龙腾达起重物流有限公司负担的数额以9 629元为限)。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时间 |
2021-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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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保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25554380973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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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博兴县城东经济开发区(鲍陈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