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凌万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321********12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303民初3291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1)粤1303执恢1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960206600981】。原告张毅敏、被告凌万青双方同意被告凌万青偿还70000元工程款。原告张毅敏同意被告凌万青自2019年8月起每月月底偿还5000元到原告张毅敏指定人王艳萍在中国建设银行开封汴东支行账号6217002490007468759的账号上直至70000元清偿为止。如果被告凌万青有任一期逾期偿还,原告张毅敏可就剩余未偿还的工程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3-27
发布时间
2021-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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