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229********5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229民初2053号 |
案号 |
(2021)冀02执169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玉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丽丽、赵强给付原告天津蓟州区御车匠汽车美容服务中心汽车租赁款111075元,于2021年7月31日前给付40000元,于2021年8月31日前给付40000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给付31075元。如任何一期逾期未付清,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张丽丽、赵强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剩余未付汽车租赁款及利息,利息以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15.4%的标准,自2020年12月17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时间 |
2021-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