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国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31********7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31民初2780号 |
案号 |
(2021)赣0731执11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曾国强尚欠原告邱奇财借款本金250000元及自2016年10月30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二、如被告曾国强于2021年2月5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1年5月5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1年8月5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1年11月5日支付50000元,于2022年1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则原告邱奇财放弃要求被告曾国强支付利息的权利;三、如被告曾国强未按上述第二项履行,则自任何一期逾期之日起立即按上述第一项向原告邱奇财支付全部借款本息(已支付款项按先息后本予以抵扣);四、案件受理费8380元,变更诉请后为5500元,减半收取计2750元,由被告曾国强负担,于2020年2月5日前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时间 |
2021-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