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钱俊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122********17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5122民特68号 |
案号 |
(2021)粤5122执12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饶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饶平县广川家私厂截止2021年6月17日结欠申请人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895222元及利息276762.88元(2021年6月18日起按合同约定逾期利率计算利息)二、被执行人饶平县高德锐陶瓷制作厂、饶平县骏洁陶瓷厂、钱广川、谢雪云、卢巧红、钱俊滨、钱文锐、邱洁如对饶平县广川家私厂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饶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时间 |
2021-09-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