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02********218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102民初1606号 |
案号 |
(2021)桂1102执14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截止2019年7月22日,被告江梅尚欠原告贺州市八步区昌源贸易商行货款14656元。被告江梅于2021年1月21日前偿还原告贺州市八步区昌源贸易商行货款14656元。二、案件受理费166元,减半收取8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江梅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