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明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6********27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382民初1542号 |
案号 |
(2021)黑0382执恢4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如下协议:被告于明发、赵亚坤偿还原告于泽明借款本息合计 330 000元,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偿还180 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偿还150 000元。被告赵喜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 125元,由被告于明发、赵亚坤、赵喜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时间 |
2021-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