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嘉邦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25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702民初8865号 |
案号 |
(2019)豫1702执45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河南嘉邦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敏借款50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2%自2015年5月13日起计算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被告河南嘉裕新材料有限公司、徐文勇、涂亚萍对于河南嘉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上500万元借款本息向张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09 |
发布时间 |
2019-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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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文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700742507126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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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驻马店市高新区乐山路北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