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02********2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502民特217号
案号
(2021)晋0502执14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潘浩应归还邱苏云借款本金84050元及利息6000元共计90050元,于2021年3月10日前归还20000元,从2021年4月至2023年2月,每月10日前归还2669元,2023年3月10日前归还8663元。二、如潘浩有任意一期迟延履行,邱苏云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其它双方互不纠缠。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5-31
发布时间
2021-09-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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