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泽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12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南民初字第7291号 |
案号 |
(2018)津0104执恢4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第二民事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天津市泽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开支行的贷款本金7000000元,并按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的计算方法支付2015年5月4日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所产生的利息; 二、如被告孙玉荣、国和平、沈洁未按上述给付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开支行有权申请对抵押物(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219号、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天园7-1-202号、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福满园6-602号、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与白云山路交口西南侧溪水园2-1-2502号房屋)依法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上述债务,不足部分由被告孙玉荣、国和平、沈洁继续清偿,剩余价款返还房屋产权人;三、被告孙玉荣、国和平、沈洁、崔东阳、岳丽飞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8-08-15 |
发布时间 |
2019-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崔东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061201180T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津歧公路3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