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鲍勇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601********0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102民初1531号 (2020)黑11民终742号 |
案号 |
(2021)黑1102执8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爱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鲍勇利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市分公司支付理赔款17032.84元及未付保费822.16元,合计17855元;变更(2020)黑1102民初1531号第二项,被告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市分公司支付违约金229.7元,并以理赔款17032.84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3倍计算违约金至理赔款全部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鲍勇利负担179.8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