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822********20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028民特1号 |
案号 |
(2021)冀1028执恢2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海鹏、刘海燕共用的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现代幸福城a区1号楼3单元301号房屋(产权证号:大厂县房权证大字第19847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偿还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支行借款本金1100000元及自2019年3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律师费及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其他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