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左建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23********51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23民初3724号 |
案号 |
(2021)冀0123执8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正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左建新、封春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28144.13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4年8月26日起,以欠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直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86元,由二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正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