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唯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991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622民初804号 |
案号 |
(2019)皖1622执恢5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蒙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刘先勇、王春杰、安徽省唯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陆梅本金476,993.08元及利息(按月利率1.7857%计息,从2017年9月14日开始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二、驳回陆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40元,减半收取3,770元,财产保全费4,400元,由陆梅负担150元,刘先勇、王春杰、安徽省唯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7,62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蒙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8-15 |
发布时间 |
2019-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建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600399173690R |
登记机关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亳州市经济开发区银杏路南侧、百合路北侧、道源路东侧、魏武大道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