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锐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1********580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203民特18号 |
案号 |
(2021)皖1203执17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王彦朝与颍泉区胜利大药房、陶锐侠、陈冰新于2021年3月2日经阜阳市颍东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时间 |
2021-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