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高银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3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11民初5196号 |
案号 |
(2019)津0111执28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至2018年12月22日,被告天津高银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天津滨海华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秩序维护服务费5476817元,此款被告天津高银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450000元,于2019年7月31日前给付原告450000元,于2019年8月31日前给付原告450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450000元,于2019年10月31日前给付原告450000元,于2019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45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450000元,于2020年1月31日前给付原告450000元,于2020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450000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给付原告450000元,于2020年4月30日前给付原告450000元,于2020年5月31日前给付原告526817元,双方即为结清;二、如被告天津高银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及数额履行给付义务,应另行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以尚欠的秩序维护服务费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7年3月22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且原告有权就上述剩余全部未付秩序维护费及逾期付款利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其他无争议;四、案件受理费26861元,由原告负担6861元,被告天津高银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负担20000元。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9-09-02 |
发布时间 |
2019-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嘉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673712053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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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九路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