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明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026********27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黑0382民初121号
案号
(2021)黑0382执13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密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明发、赵亚坤偿还原告张清林借款本金128 000元及利息(以128 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5分、2019年2月1日起计至2020年8月19日;以128 000元为本金、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计息标准、自2020年8月20日起计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密山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7-23
发布时间
2021-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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