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佳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4********0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03刑初456号 |
案号 |
(2021)湘0103执54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杨相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1年5月23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清。)被告人罗佳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1年1月23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清。)二、责令被告人杨相秋、罗佳祥退赔被害人损失人民币89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27 |
发布时间 |
2021-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