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肖文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28********4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827民初1911号 |
案号 |
(2021)赣0827执恢1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遂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肖文亮于2018年2月1日向原告范兴华归还货款20000元,于2018年5月30日之前还清剩余货款12000元;二、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于2018年2月1日前归还20000元货款,原告则可申请法院一并执行总货款32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两分计算,利息自欠款之日起计至货款换清之日止;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770元,减半收取385元,由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限被告于本调解书生效后径行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遂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时间 |
2021-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