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国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2********06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981民初3497号 |
案号 |
(2021)赣0981执22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谢国平尚欠原告张正明借款本金104000元,利息17000元(利息以6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7月7日算至2021年5月20日),本息合计121000元,被告谢国平自愿于2021年7月份开始每个月30日之前归还10000元,2022年1月30日之前归还60000元整,余款1000元原告张正明自愿放弃;二、如果被告谢国平未按上述调解协议第一条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张正明有权就被告谢国平所有未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利息继续依法计算;三、案件受理费2760元,依法减半收取1380元,原告张正明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24 |
发布时间 |
2021-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