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门文鑫玻璃工艺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01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7民终2639号、(2019)粤0703民初9294号 |
案号 |
(2021)粤0703执63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71212606586】。一审:一、原告江门文鑫玻璃工艺品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谢红辉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17197元。二、原告江门文鑫玻璃工艺品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谢红辉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的加班工资合计:711.03元。三|原告江门文鑫玻璃工艺品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谢红辉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1870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时间 |
2021-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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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吕万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00090101963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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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瑶村村工业区创新路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