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伍伟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781********72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703刑初378号 |
案号 |
(2021)粤0703执69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责令被告人伍国静、吴伟宁、伍子杰、伍伟迎、伍文辉、苏英坚及其他同案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陈耀德人民币186852元,退赔被害人谭自强人民币43608.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1-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