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旭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21********02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黑1283民初515号
案号
(2021)黑1283执11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房屋租赁费59,000元,供热费5500元,共计64,500元,并自2020年1月15日起,按月利率1.5%支付利息,至实际支付时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伦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5-28
发布时间
2021-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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