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万书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131********3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青2323民初140号、(2020)青23民终40号 |
案号 |
(2021)青2323执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上诉人万书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被上诉人尕藏、彭毛当周工程款152695元。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11342.66元,由上诉人万书军负担11292.66元,被上诉人尕藏、彭毛当周负担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泽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