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晓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30121********5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青23刑终3号 |
案号 |
(2021)青2323执2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马晓龙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吴小顺死亡赔偿金676600元、吴延奎被抚养人生活费29748.75元、交通费1000元,以上合计707348.75元,扣除已赔付的162500元,被告人马晓龙应赔偿总额544848.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泽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