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纪红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482********31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413民初6267号
案号
(2021)苏0413执26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纪红纲同意给付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代偿款、保险费、违约金合计人民币80000元,于2020年5月1日前给付人民币40000元,余款40000元于2020年10月1日前付清。二、如被告纪红纲未按上述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则被告纪红纲应另行给付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违约金5000元。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有权对上述全部未履行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本案诉讼费人民币831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负担。2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坛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4-28
发布时间
2021-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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