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81********2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81民初4244号 |
案号 |
(2021)赣0781执16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朱琪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宁波安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偿还代偿款68837.17元及截至2020年7月30日的资金占用费41156.35元,并支付自2020年7月3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68837.17元为基数、按日利率0.06%计算的资金占用费。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朱琪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