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雷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204********12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9民初9473号
案号
(2021)津0119执18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雷宇偿还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州中心支行借款本金264,445.86元、截止至2020年10月23日利息1,371.43元及借款还清之日止的余欠利息(余欠利息自2020年10月24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于2021年4月6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1,322元(已减半),由雷宇负担,于2021年4月6日前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4-12
发布时间
2021-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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