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符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205********04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302民初1676号
案号
(2021)桂1302执19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符斌向原告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202768.97元;二、被告符斌向原告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利息(计算方式:以202768.97元为基数,从2018年11月27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流动资金同期同档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375元,由被告符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6-28
发布时间
2021-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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