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冷三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24********099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424民初231号
案号
(2021)赣0424执13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修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由被告冷三宝、王文义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归还原告江西修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元、利息9,835.56元,合计29,835.56元,并继续支付自2019年12月13日起至本金还清之日止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3.68%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46元,财产保全费270元,合计816元,由被告冷三宝、王文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修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5-27
发布时间
2021-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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