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126********24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110民初3611号
案号
(2021)冀0110执10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鹿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协议如下:被告张强、刘冠英共计偿还原告安建立借款本息11万元,被告赵强、刘冠英分期偿还原告安建立借款:2019年9月30日前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000元。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间被告赵强、刘冠英每月偿还原告安建立2500元,2020年4月起每月视情增加偿还借款数额,至2020年12月31日前被告偿付剩余借款及利息共计11万元。如被告赵强、刘冠英不能按期偿还原告安建立借款及利息11万元。原告安建立有权申请连本带息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5-14
发布时间
2021-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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