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230********07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230民初1336号 |
案号 |
(2021)黑0230执恢4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任峰于2018年10月15日前给付黑龙江克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元,借款利息人民币33834.84元,并以前述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07月14日始到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元付清之日止按照月利率千分之14.76,向黑龙江克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二、张宪昌、杨海军承担上述债务的担保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克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时间 |
2021-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