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漯河市思维特食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629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104民初3515号
案号
(2021)豫1104执2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漯河市思维特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漯河市召陵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万元和利息[利息从2019年9月27日起计算,按照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二、驳回原告漯河市召陵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为21400元,由被告漯河市思维特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22
发布时间
2021-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安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100596297991H
登记机关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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