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117********757U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1723民初3983号
案号
(2019)豫1723执13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王海云、王永强、王机灵精神抚慰金70000元。(平舆县人民法院帐号:171502832921950020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平舆支行)。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商业险限额内赔偿原告王海云、王永强、王机灵197678.32元(282397.6×70%),(平舆县人民法院帐号171502832921950020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平舆支行)。二、驳回原告王海云、王永强、王机灵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66元,减半收取3383元,由被告郭臭毛、驻马店市豪运运输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舆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8-22
发布时间
2019-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罗秀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700053376757U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驻马店市南海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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