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丰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921********8119 |
执行依据文号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1328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粤1973执72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13284号民事判决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30212605542】。被告邓丰涛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李华立借款本金20000元;被告邓丰涛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李华立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以20000元为本金,从2020年4月20日起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0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邓丰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