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燕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730********18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728民初370号 |
案号 |
(2021)冀0728执2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崔燕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怀安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5041.74元及利息和罚息(利息及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利随本清。二、被告崔燕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怀安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4201元。案件受理费2484.87元,减半收取计1242.44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