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翔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902********1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826民初1081号 |
案号 |
(2021)赣0826执9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黄翔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归还原告刘海龙借款40万元及逾期利息(以40万元为本金从2020年7月21日起按年利率4.25%计息至清偿日)。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620元,减半收取计4310元,由被告黄翔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27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