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文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4********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124民初2151号 |
案号 |
(2021)赣0124执13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文平同意归还原告张万华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元,此款于2021年6月30日开始每月归还原告20000元,直至2021年12月30日前一性还清全部欠款;二、如被告未按上述还款期限履行,则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及自起诉之日起以剩余款项为本金按年利率15.4%计算利息。三、原告张万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0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文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