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503********87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111民初5209号
案号
(2021)湘0111执63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卢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透支本金88 255.74元,并支付利息(以透支本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 521元,由被告卢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8-12
发布时间
2021-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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