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纪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86********64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05民初6179号 |
案号 |
(2021)苏0505执24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纪东确认结欠原告丁金男苗木款15万元,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5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5万元,于2021年5月31日前支付5万元。二、如被告朱纪东未按约履行上述任意一期付款义务,届时原告有权就被告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瓜葛。四、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被告负担,于2020年5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丁金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书中的协议内容经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或盖章后生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6-17 |
发布时间 |
2021-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