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5********13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104民初4527号 |
案号 |
(2021)黑0104执46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靳潮江、曹伟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共同偿还原告韦晓东借款200万元,剩余300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还清;二、被告靳潮江、曹伟如未在2018年12月31前偿还原告韦晓东200万元,则应立即偿还原告剩余所有借款;三、案件受理费23,400元(原告已预交46,800元,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靳潮江、曹伟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6-24 |
发布时间 |
2021-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