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新诚基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36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16民初33792号 |
案号 |
(2019)津0116执225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津市新诚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张晓梅办理坐落于滨海新区塘沽华翠洋房7-1-202号房屋的过户手续,过户至原告名下,过户费用按照税务部门、房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依法交纳。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48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9-07-01 |
发布时间 |
2019-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鸿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1036624025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厦门路83区2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