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燊鸿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2********3A0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226民初7号 |
案号 |
(2019)粤1226执6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091196600161】。被申请执行人:广东燊鸿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德庆县大众创业园第2幢2楼2221室,91441226MA510N3A0A,法人代表:邱发明执行裁判文书案号:(2019)粤1226民初7号;申请事项:1.执行共同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支付申请人货款166773元。2.执行共同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支付申请人逾期利息3325元(计至2019年8月30日,之后就未清偿货款本金按年利率24%计至被清偿之日止。),二项合计170107元。3.承担本案执行费用。事实和理由:1.德庆县人民法院(2019)粤1226民初7号民事调解书约定被执行人欠申请人货款180000元,在2019年7月31日前清偿完毕,任何逾期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应按逾期当期金额支付利息给申请人,(利息按年利率24%计付);2.调解后被申请人通过供货抵减货款支付欠款,但因未到期不肯提前还款,到7月31日仅还款13227元,欠货款本金166773元未付,经我采购经理梁锦涌再行多次追收无效,按调解书约定应付申请执行人逾期利息3325元(自2019年8月1日起暂计至2019年8月30日,逾期30天,按年息24%计),之后就未清偿货款按年息24%计至被清偿之日止。3.判决生效后被执行申请人在有还款能力拒不执行已生效欠款和违约金,为维护申请人执行人合法权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存款和财产支付欠申请人申请事项,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9-05 |
发布时间 |
2019-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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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邱发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26MA510N3A0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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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德庆县大众创业园第2幢2楼222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