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明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626********179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0刑终363号
案号
(2021)桂1081执11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审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陆明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2月21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被告人陆文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之前已羁押的2日,即自2020年9月12日起至2023年2月9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三、被告人陆文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之前已羁押的2日,即自2020年9月12日起至2022年11月9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四、被告人陆文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之前已羁押的1日,即自2020年9月12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五、作案工具被告人陆明君桂a708um马自达轿车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六、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陆明君2400元抵扣罚金,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口罩十五件(共29340个)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西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7-28
发布时间
2021-10-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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