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常州市德美机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50897****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常商初字第00386号
案号
(2017)苏0412执23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常州方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0日前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95万元及利息(计算至2014年10月11日为320937.31元,自2014年10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本息为止的利息按年利率12.78%计算);二、常州福达电子有限公司、南京福顺电子有限公司、常州德美机械有限公司、蒋达兴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其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常州方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追偿;三、常州方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常州福达电子有限公司、南京福顺电子有限公司、常州德美机械有限公司、蒋达兴共同承担本案律师代理费10万元,该款于2014年11月10日前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四、案件受理费50279元,按规定减半收取25139.5元,由常州方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常州福达电子有限公司、南京福顺电子有限公司、常州德美机械有限公司、蒋达兴共同负担,该款于2014年11月10日前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五、本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7-07-13
发布时间
2019-1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武进区前黄镇寨桥工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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