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邹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02********47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781民初274号 |
案号 |
(2021)赣0781执21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邹浩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归还原告江西省热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9580元,并自2020年5月30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288元(以减半收取),由被告邹浩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时间 |
2021-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