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相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103********62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84民初2564号
案号
(2021)黑0184执恢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相波给付原告武凌学柴油款本金5,300.00元,利息自2019年4月27日起至给付之日按月利率2分计算,截止2019年6月14日本息合计5,4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25.00元,由被告赵相波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立即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五常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时间
2021-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