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6********00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1702刑初411号
案号
(2021)豫1702执46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刘玲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刘玲退赔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乐南支行经济损失195600.9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8-23
发布时间
2021-10-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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