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3********0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702民初955号 |
案号 |
(2021)豫1702执27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黄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杨喜梅偿还借款15万元及逾期还款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2020年10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邱得国对被告黄胜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驳回原告杨喜梅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时间 |
2021-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