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3********04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702民初955号
案号
(2021)豫1702执27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黄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杨喜梅偿还借款15万元及逾期还款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2020年10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邱得国对被告黄胜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驳回原告杨喜梅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5-18
发布时间
2021-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