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史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11********5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103民初909号 |
案号 |
(2021)湘0103执59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史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周杨偿还借款本金20 000元。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50元,由被告史进承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1-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